巴委督函〔2018〕9号关于印发《2018年重点督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8-03-22 05:34:45 发布者:
各区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巴中经济开发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督促推动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确定的“六大突破”等重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经市委领导同意,现将《2018年重点督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每项督查工作开展前,督查牵头单位草拟督查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督查时间、督查重点、参与人员等,由市委目督办报经市委领导同意后开展督查工作。
二、开展督查时,主要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方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现场查看工作进度,查找问题短板,提出工作建议。
三、督查结束,督查组将督查结果及时反馈相关责任单位,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推动工作的有效措施。督查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共同形成督查报告报市委、市政府领导。
四、对未按期办结的滞后事项,相关责任单位要向市委书面说明原因并承诺新的最短完成时限,市委目督办制发督办函提示责任单位严格按承诺时限加快办理,对到期仍未办结事项,在全市通报并按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办法严格扣分处理。
中共巴中市委目标督查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