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委督函〔2018〕9号关于印发《2018年重点督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8-03-22 05:34:45 发布者:

 

各区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巴中经济开发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督促推动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确定的六大突破等重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经市委领导同意,现将《2018年重点督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每项督查工作开展前,督查牵头单位草拟督查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督查时间、督查重点、参与人员等,由市委目督办报经市委领导同意后开展督查工作。

二、开展督查时,主要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方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现场查看工作进度,查找问题短板,提出工作建议。

三、督查结束,督查组将督查结果及时反馈相关责任单位,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推动工作的有效措施。督查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共同形成督查报告报市委、市政府领导。

四、对未按期办结的滞后事项,相关责任单位要向市委书面说明原因并承诺新的最短完成时限,市委目督办制发督办函提示责任单位严格按承诺时限加快办理,对到期仍未办结事项,在全市通报并按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办法严格扣分处理。

五、市委目督办统筹协调整个督查工作,确保督查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2018年重点督查工作计划

 

中共巴中市委目标督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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