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通报第26期]关于全市建设领域 “三违”专项集中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的督查通报
中共巴中市委目标督查办公室
巴中市投资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巴中市建设领域“三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全市建设领域 “三违”专项集中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的
督 查 通 报
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巴中经济开发区:
根据《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建设领域“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销售”专项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委办发〔2013〕125号)、《中共巴中市委目标督查办公室、巴中市人民政府目标督查管理办公室关于将建设领域“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销售”整治工作纳入扣分目标考核的通知》(巴委督〔2013〕25号)要求,
一、基本情况
(一)落实全市“三违”专项集中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情况。各县(区)高度重视建设领域“三违”整治工作,第一时间召开“三违”整治工作动员大会传达贯彻,组建强有力的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政府“一把手”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落实部门、辖区责任,组建专班落实专人开展整治工作。平昌县、南江县“三违”整治办设在监察局,通江县、巴州区“三违”整治办设在政府办,恩阳区“三违”整治办设在区城管执法分局,三违整治的宣传动员、排查建档工作已全面开展,贯彻落实情况总体较好。其中,平昌县逗硬督查“三违”整治前期落实情况,对江口镇等6个“三违”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在全县进行了通报,强化了基层一线的执行力度,工作成效明显。
(二)宣传动员情况。各县(区)分别采取不同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利用媒体、公告、标语、张贴栏、公开信等载体扩大宣传覆盖面,在各县城规划区、城市出城口宣传氛围较浓厚,平昌县利用县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效果较好。
(三)排查摸底情况。各县(区)已基本完成城市规划区、重点乡(镇)、城郊结合部村(社)和社区“三违”排查摸底、现场图表影像锁定,正加快资料汇总和建档立案工作,组建专业队伍加快河道控制红线内和高速公路、国省干线、重要县乡道建筑控制区内的“三违”摸底排查工作。
(四)新增违法建设查处拆除情况。各县(区)高度重视新增违法建设的查处拆除工作,对新增“三违”和顶风抢建的违法建设一律采取“零容忍”态度,第一时间停工并立案调查,对违建工地实行停水、停电等措施,严厉查处惩治为违法建设提供设计、施工、销售服务和提供商砼等建材的企业和个人;探索建立部门、乡(镇)、街道办、村(社)和社区巡查、报告、制止联动管控机制。
(五)信访、维稳工作情况。各县(区)全面落实“三违”整治信访稳定辖区负责制,落实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全面开展“三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快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管控机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加大对领导交办、群众信访举报的“三违”行为的查处整治力度,未发现“三违”整治工作中存在较大信访、安全、稳定风险隐患。
二、督查发现存在的问题
一是巴州区、通江县对乡(镇)、村社、社区等基层一线的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存在薄弱环节,群众知晓情况较差。
二是巴州区传达贯彻全市会议精神不深入,未传达到乡镇、村社一线,群众知晓率低。
三是通江县“金澜半岛”项目存在违法销售行为,通江县住建局为缓解征收资金压力,同意“金澜半岛”项目在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对外预订房屋,所预收的订金用于本项目的建设;“金银湾”项目存在违法销售行为,通过暗访和电话咨询,其一期项目基本预售完毕,可接受按揭;城南商贸园在城南大街设置售房部,存在违法销售行为;走访发现城南“天府印象”项目无规划许可证仍在进行地基施工建设;同心木业有限公司无相关建设手续,现已主体竣工,涉嫌违法建设。
四是巴州区化成镇化湖南街“南湖名苑”项目涉嫌违法建设行为,“南湖名苑”项目共4幢,1号楼规划许可证批准4+
五是南江县长赤镇乐台村有村民连夜抢建违法建筑。
六是平昌县“九江丽景”项目经
七是国网巴州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巴中市圣泉水务公司未按“三违”整治要求,为佛阳二社9个违法建设工地安装基础管线设施并供应水、电。
市委目督办、市软建办、市“三违”整治办将坚持督查工作常态化、长期化、全覆盖,进一步强化随机督查、现场督查和暗访督查,严格监督,逗硬考核。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三违”整治工作,加快整改“三违”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全力抓好宣传引导、排查建档、打违拆违、市场监管各项工作,探索建立长效治理机制,确保全市建设领域“三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特此通报
201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