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严肃督查考核推进脱贫攻坚
时间:2016-03-11 16:17:27 发布者:市委目标督查办公室
(1)健全督查考核机构。调剂专门办公用房,成立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组,专职脱贫攻坚督查考核。(2)突出督查考核重点。重点对脱贫攻坚推进情况、县级部门帮扶情况、“第一书记”履职情况和2016年53个“摘帽”贫困村规划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3)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分三大考核片区一月一排名、两月一评比,对片区考核第一的贫困村,颁发流动红旗并奖励20万元项目资金。对片区考核末位的贫困村,给予黄牌警告,扣减乡镇和帮扶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0.5分;连续两次考核末位的,免职问责村支部书记,召回驻村第一书记并下调乡镇工作3年,乡镇和帮扶部门主要负责人全县大会检讨,分别扣减年度综合目标考核1分,县级挂联领导全县公开陈述;不能按期完成“摘帽”任务的,乡镇和帮扶部门主要负责人、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第一书记全部免职问责,县级挂联领导向市委市政府书面检查。